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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台规范土地行政决定强制执行工作

123发布时间:2017年7月22日 阆中刑事律师  
日前,东台法院与国土资源局根据相关规定,联合出台意见,进一步规范和强化土地行政决定强制执行工作,依法支持国土资源部门行政执法,及时有效制止土地违法行为。

  该《意见》规定,国土资源局依法作出土地行政决定后,如行政相对人仍继续实施土地违法行为,且该违法行为不及时制止将导致损失加大或者后果加重的,国土资源部门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对正在实施的土地违法行为采取强制制止措施,并提交完整的依据和材料,包括行政执行强制申请书,查处土地违法行为的事实和证据,作出土地行政决定所适用的规范性文件依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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