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事高利贷放贷的余红群伙同韩文章等人,非法挟持无辜女子索要债务,将其连续拘禁三天四夜。一审法院以非法拘禁罪判处余红群和韩文章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判处聂世刚有期徒刑一年零三个月。被告人韩文章以量刑过重为由提出上诉。日前,法院二审已开庭审理,维持原判。
37岁的安徽籍女子余红群从事个人放贷。据她自己交代,一般每1万元收取月息500元,若对方急用,月息提高至1千元。这年8月,余红群通过朋友介绍认识了陈某,24岁的陈某以做生意急需用钱为由,先后向余红群借了5万元,算上利息共欠了她7万元。高额的利息令陈某不堪重负,只能先将自己的房产证、户口薄抵押给了余红群。
到了
其后几天,白天由聂世刚驾车,余红群和韩文章陪同陈某四处借钱,晚上四人就一起睡在旅馆房间内。几天奔波下来,陈某只从朋友那里借到1万元,先还给了余红群,但还欠了6万元。情急之下,陈某提出可以把自己的房子抵押贷款来还债,余红群答应了,并把房产证等证件还给了他,以便他办理相关手续。陈某通过朋友李忠,联系到了做房屋抵押贷款中介的江女士。
于是他借口到附近办事,和江女士一起打车到了那里。下车走了一段路,陈某把包内的房产证、户口本和社保卡等证件塞给江女士,要她把东西交给余红群,然后就扬招了一辆出租车溜之大吉。
无奈之下,江女士约余红群见面。当晚19时,余红群见江女士一人前来,忙问陈某去了哪里,江女士拿出陈某的房产证等证件,照实说了:“陈某没有借到钱,坐出租车跑掉了,他让我来把这些东西交给你。”余红群忙活了几天,一无所获,不由地怒火中烧,更怀疑江女士和陈某两人是串通好的,气势汹汹地说:“陈某是你放走的,这个事情你要负责,他还欠我6万块,要么你把陈某给我找出来,要么你写个6万块的欠条给我!”
江女士不同意写借条给余红群,但她觉得自己有点责任,赶紧和陈某联系,然而她打了数次电话,陈某就是不接。双方僵持不下,韩文章见姨妈余红群没讨着钱,恶狠狠地威胁道:“你再不答应,我就将车子开到外地去了!”说着,韩文章吩咐聂世刚开车。在夜色中,车子一路驶出了上海,开到了江苏省吴江市。
夜色深沉,身处陌生的城市,身边还有三个面色不善的陌生人,江女士害怕极了。余红群再次要她写一张6万元的借条,又憋屈又害怕的江女士,最终无奈地写了张6万元的欠条。拿到借条后,余红群就把陈某的两张欠条给了她。随后,几人就驱车回了上海。
江女士为了早日从这场麻烦里脱身,一直用手机联系陈某,但他始终不答应。江女士又怕余红群他们报复,也不敢报警,眼见找陈某无望,就只能找朋友筹钱。
17日凌晨,公安人员接到陈某报案后,赶赴现场,终于将江女士解救出来,并当场抓获了余红群等人。
承办检察官说,如今民间借贷日益频繁,很多人不顾自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