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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装帮工偷东西 怀恨在心伤害人

123发布时间:2015年2月5日 阆中刑事律师  
徐某假装答应帮卢某刮瓷粉,却未真正予以帮助,反而盗走卢某的物品。卢某为此怀恨在心,持刀将徐某杀成重任。日前,卢某被黔西县法院一审以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

  2012年7月,被告人卢某请徐某帮工刮瓷粉,徐某表面答应却未付之于行动。徐某在离开卢某住所室将卢某的音箱盗走。为了此事,卢某一直怀恨在心,伺机报复徐某。2012年7月29日,卢某与一朋友邀约徐某外出游玩,三人行至黔西县城向阳桥广场时,卢某趁徐某不备,用随身携带的菜刀将徐某的左大腿、左手、臀部砍伤后逃离现场。徐某受伤后被送到贵阳四十四医院住院治疗,徐某的伤经鉴定为重伤。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卢某因琐事持械故意伤害他人身体并致人重伤,其行为已经触犯我国刑法,构成故意伤害罪,鉴于本案的发生徐某有一定过错,法院在量刑时予以综合考虑。据此,该院遂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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